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及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成委发〔2017〕23号)等文件部署,支持各类创新主体自主创新,现面向全市开展2018年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配套资助项目征集工作。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和指导区域内有关单位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类别及资助额度
(一)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配套资助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含科技军民融合重点专项)。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同一项目按照国家实际到位经费(扣除外拨部分)10%比例最高给予100万元配套资助。
(二)国家科技奖励配套资助
国家科学技术奖(包括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人员。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对国家技术发明奖的第一获奖者按1∶1配套奖励,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第一承担单位的课题组人员按1∶1配套奖励。
二、征集条件
(一)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配套资助
1.申报单位应为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纳税的企业法人,是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第一承担单位,且科研信用记录良好;
2.承担项目应为2017年7月以后由国家批准立项的项目(课题),且在立项批文及合同中有明确项目编号;
3.企业应在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资金分批拨付到位后(以银行进账单时间为准)一年内提出申请;
4.优先支持在我市产业功能区及园区内实施的项目。
(二)国家科技奖励配套资助
配套资助人员应是作为第一承担单位获得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在蓉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
三、提供材料
(一)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配套资助
1.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配套资助申报表;
2.附件材料:
(1)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
(2)项目立项批文复印件;
(3)项目立项合同复印件;
(4)中央拨付资金账款凭证(如银行进账单)复印件。
(二)国家科技奖励配套资助
1.国家科技奖励配套资助申报表;
2.附件材料:
(1)奖励证书复印件;
(2)获奖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
四、征集渠道
申报单位通过“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网址:http:// kjxm.cdst.gov.cn)网上申报。
(一)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登录申报系统进行身份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不需再注册。
(二)项目填报
项目负责人登录申报系统,在“重点研发支撑计划”栏的相应项目,按征集须知要求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后提交,再由所在单位管理员网上审核后提交。
(三)项目审查
项目推荐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以下简称“市科技局窗口”)、市科技局业务处室在规定时间内分别进行网上审查,并作出审查结论。
(四)材料报送
经市科技局网上审查通过的申报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打印纸质申报材料(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一式一份,并确认与申报系统中的申报书和附件完全一致,装订成册),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如联合申报需加盖合作单位公章),经项目推荐单位盖章同意后,报送至市科技局窗口。
报送时,提供的复印件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且需提供原件以备核查。
五、征集时限
项目实行定期征集,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申报网上填报截止时间:2018年7月25日24时。
项目推荐单位网上审查截止时间:2018年7月27日17时。
市科技局(含窗口)网上审查截止时间:2018年7月30日17时。
申报单位报送纸质材料截止时间:2018年8月1日17时。
六、业务咨询及联系方式
(一)政策咨询
1.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配套资助
业务处室:发展计划处
联系电话:61881724
2.国家科技奖励配套资助
业务处室:成果转化与创业服务处
联系电话:61887291
(二)材料受理
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地址:草市街2号一楼)
联系电话:86924834、86924832(工作日9:00-17:00),
18280424353(工作日9:00-21:00)
(三)技术咨询
技术支持热线 65575919
(四)微信咨询
365bat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