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报告共分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 “中国成都”门户网站(www.chengdu.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成都市科技局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蜀锦路68号,邮编:610042,处室:办公室,电话:61887785)。
一、概述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重点做好深入实施“创业天府”行动计划,汇集创业力量,建设创业载体,深化科技金融,聚集创新要素,打造创业品牌,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等方面的信息公开。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73条。二是政务公开工作渠道进一步拓宽。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科技宣传工作机制,整合科技系统对外宣传载体,建立“成都科技”政务微博、微信,“科创通-成都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网站、微博、微信和APP,“成都农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网站、微信,“创业天府菁蓉汇”、“成都科技顾问团”微信等10余个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针对不同科技服务对象,对科技政策、科技服务、项目管理等进行不同侧重地公开和发布,进一步加强科技信息的知晓度和普及面。三是科技项目管理进一步规范。对成都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从五个方面进行了升级。完善项目评审功能:为满足互联网+的需求,重新整理专家库,按照新的方式增加专家类别,增加评审权重及评审规则,使评审结果更为公正、精准。增加项目查重功能:增加项目的关键信息比对、历史项目比对等查重功能,排除重复申报、反复利用同一项目申报等情况,为扶持科技企业提供更为科学的决策参考。增加廉政防控功能:打通内部办公与外部业务系统,形成完整的业务闭环,并融入廉政防控,达到全人员、全业务、全流程实时监控。增加短信平台功能:提供短信互动,及时将项目状态、提示信息精准推送给服务对象。增加技术合同登记功能:实现技术合同登记信息化,并与项目申报形成一站式服务,同一个账号便可办理项目申报及技术合同登记业务。四是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进一步深化。对局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管理,做到了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及时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2015年,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主动公开信息1173条。其中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公开信息总数195条,包括法规公文5条、相关法规解读3条,工作信息5条、财政信息5条、发展规划1条、行政执法6条、机构信息2条、办事指南11条、信息年报1条,政务动态等其他信息156条。
1. 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公开了《365bat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公开了《365bat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365bat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的情况说明》等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了关于组织申报第十七届中国专利奖、2015年国家星火计划、火炬计划项目等的通知公告、关于2015年成都市科技计划申报指南及拟立项项目的公示等公共资源配置信息,以及参加2015中美青年创客大赛成都分赛区选拔赛、2015年成都市科技活动周、4.26知识产权活动周等公共服务信息;
2. 在政策解读方面,对《成都“创业天府”行动计划(2015-2025)》、《成都市技术标准研制资助管理办法》、《成都市激励农业科技人员及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成都市科普基地管理办法》、《成都市青年大学生创业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创新创业政策进行了解读。
3. 在制度机制建设方面,先后制定了《365bat(知识产权局)政务信息管理办法》(成科字[2008]38号)、《365bat(知识产权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成科字[2008]42号)、《365bat(知识产权局)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成科办[2009]20号)等制度,严格按照公开范围和目录,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拟公开信息由承办处室(单位)填写《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政务信息审核表》,注明信息内容、报送时间、拟公开范围,经处室(单位)负责人、分管局领导签署意见后,由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审查后按公开范围进行信息公开。
4. 在指导本系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在我局官方网站上设有“科技信息报送系统”,为每个区(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分配了用户名和密码,指导、督促各区(市)县及时上报政务信息,下一步还将在我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开设信息报送渠道,加强科技系统政务信息报送的及时性、系统性。
(二)公开形式
1.新闻发布。配合市新闻办先后举办了《成都“创业天府”行动计划(2015-2025)》、“2015成都全球创新创业交易会”新闻发布会。人民日报、新华社、经济日报、光明日报、经济观察报、人民网四川频道、新华网四川频道、成都发布、成都手机报、看度APP等中央媒体、国内主流市场媒体以及多家主流网络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为我市创新创业营造了良好氛围。
2.网络公开。加强局门户网站建设,已开设网上局长信箱、科技计划项目在线申报等网上办事窗口,开展网上咨询、查询、投诉、办事、在线申报等服务。2015年,通过成都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一站式”运行服务平台共审核科技计划项目申报5228个,受理2646个;成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有效运转,维权援助热线12330接受知识产权有关咨询300余人次;专人负责市长信箱、局长信箱中群众来信的查收和及时反馈,共受理44件群众关于创新创业政策咨询的回复。
3.新媒体公开。2015年,我局对“成都科技”政务微博进一步优化栏目、丰富内容、提高时效,坚持每天发布信息。同时,安排专人值守,做好“成都微政务服务”7×24小时值班,1小时内响应网友咨询。2015年,“成都科技”微博发布成都科技发展、成都“创业天府·菁蓉汇”等科技动态1281条,通知公告等各类信息102条,服务群众147万余人,荣获“2015新浪四川微政道最佳创新力政务微博”。根据成都科技政务微信的受众特点,以及微信媒介的传播方式和阅读习惯,重点策划推出系列“图解版”科技政策,用活泼生动、简洁明了、要点精炼的图式深度解读有关科技政策,增强科技政策的知晓率,打造独具特色的科技政务微信。2015年,“成都科技”已发送科技政务微信329期,发布信息827条,其中阅读数最高的一条达到8281次,荣获“2015年度四川政务飞跃奖”。
4.对口服务公开。拓宽政务公开工作渠道,以科技政策宣传公开为突破口,围绕科技型企业、科研人员关心的科技政策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科技政策进园区系列活动。与市农委联合举办了《成都市激励农业科技人员及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政策宣讲活动,加强政策知晓度、提高政策普及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
(一)机构人员情况
工作机构1个,工作人员总数3人,其中全职0人,兼职3人。
(二)经费情况
1.工作经费支出总数及分类数量。
2015年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总支出5万元,为业务培训费。
2.根据核准标准收取的政府信息公开费用总数及根据申请减免的政府信息公开费用总数:无。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成都市科技局虽然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面向特殊受众群体的信息公开渠道、形式、内容不够丰富、时效性有待提高、传播影响力有限等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2016年,我们将重点加强政务公开内容的细化、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进一步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搭建信息公开平台、扩展信息公开渠道,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科技信息。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173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5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5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7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5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52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6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3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3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56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3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5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4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