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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奖励
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和管理
2015年11月25日    浏览量:18156
一、项目概述
1、权力类型:行政奖励
2、实施主体:365bat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科技局窗口
4、联系电话:86924832、86924834
5、投诉电话:86924837
二、法定依据
1、《成都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2、《成都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推荐:申报单位或申报人在线(http://kjxm.cdst.gov.cn/egrantweb/)填写申报资料,经网上审核后形成纸质申报资料,送相关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和盖章。
第二步:材料报送:申报单位或申报人将申报材料报送到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
第三步:年度专家评审: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在成都科技网上予以公告,征求异议。
第四步:授奖:公告完成后,成都市科技杰出贡献奖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成果转化推进奖、科技进步奖、专利奖报请市政府批准,并组织对获奖人、获奖单位进行授奖,窗口发放获奖证书,办理奖金拨付手续。
四、申请材料
(一)科技杰出贡献奖
1.《成都市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推荐书》;
2.申报人科技成果评价证明(如评审验收证书、科技成果评价报告、成果鉴定证书、专利授权证书等)及科技成果登记证明;
3.效益证明:工业类由税务部门开具税务证明;农业类由相关部门开具推广应用的产值、效益等证明;
4.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1-4项材料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3份(不需另加封面)。
(二)成果转化推进奖
1.《成都市科技成果转化组织推进奖推荐书》;
2.成果转化实施工作总结报告(包括申报单位在组织实施技术转移、促进核心专利技术创造发明和组织实施、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所做的主要工作;围绕成果转化工作的经费和人员投入、机构建设等;开展成果转化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需着重说明所组织推进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和应用推广情况)(加盖单位公章);
3.技术转让合同及费用支付凭证;
4.成果转化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证明材料;
5.需要佐证的其他材料。
以上1-5项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1套(不需另加封面)。
(三)科技进步奖
1.《成都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
2.科技成果评价证明(如评审验收证书、鉴定证书、评价报告、专利授权证书、行业准入证明等)及科技成果登记证明;
3.应用证明;
4.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如查新报告、研制报告等)。
以上1-4项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1套(不需另加封面)。
(四)专利奖
1.《成都市专利奖推荐书》;
2.专利公告文件(包括专利证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说明书及附图),其中实用新型专利还应提交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评价报告;
3.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登记薄副本(专利权已许可他人使用的,应提供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等证明);
4.该项专利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证明;
5.专利权人身份证明(个人为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单位为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登记证等);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如行业准入证明等。
以上1-6项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1套(不需另加封面)。
五、前置条件
1.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的项目如动植物新品种、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及产品等必须取得许可证,在取得许可证之前不得推荐参加市科学技术奖评审;
2.凡涉及国防、国家安全的项目不推荐参加市科学技术奖评审;
3.已获得省以上科学技术奖、专利奖的项目及个人一般不再参加市科学技术奖的评审;
4. 专利奖候选项目是已授权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不含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
5. 候选人应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单位及有本市行政区域内正式户口的个人(包括持有本市居住证的非本市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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